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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寒流影響戶外作業安全,雇主應落實防寒措施 ,未依法做好低溫防護 最高處30 萬元罰鍰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 年2 月6 日報導】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預報,2 月6 日晚間起至9 日凌晨受強烈大陸冷氣團或寒流南下,天氣明顯轉冷,各地氣溫將下探10 度左右,勞動部職安署提醒,勞工於戶外從事作業,雇主應留意低溫帶來的風險,務必提前做好防寒準備,違法者將處新臺幣3 萬至30 萬元罰鍰。

低溫作業可能引發的健康風險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 條第1 項規定, 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 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另依同法第23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1 條規定,雇主應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 評估及控制等安全衛生事項。

職安署表示,在低溫環境作業,可能引發凍瘡、感冒、流感、增加慢性呼吸道及促發心臟及腦血管疾病,為避免低溫帶來的危害,雇主應適時採取以下的管理措施:

1.提供適當保暖設施或裝備:戶外或寒冷環境之工作場所提供避寒休息區,並備置取暖設施,如暖風機、電熱毯等;勞工應穿著防寒衣物、防風手套、防寒鞋及帽子等,確保身體各部位的保暖。

2.適當調整作業時間:避免於清晨、夜間等氣溫較低時安排戶外作業,或縮短寒冷環境中的作業時間,並增加休息頻率。

3.健康狀況評估:持續監測勞工健康狀況,尤其是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壓或其他慢性疾病的勞工,應特別注意其身體狀況。

4.補充熱量與水分:使作業勞工多喝熱飲及適當補充熱量,保持身體溫暖與活力,避免低溫環境下出現體溫下降的情況。

5.留意身體訊號:勞工如出現持續發抖、四肢冰冷、意識模糊等低溫症狀,應立即向雇主或主管反映,並尋求醫療協助。

雇主可參考職安署健康指引

職安署提醒雇主,對於長時間從事戶外作業之勞工,尤其是營造工程、運輸、食品外送及農、林、漁業等作業,務必做好勞工禦寒保暖措施,相關預防應變措施可參考職安署發布的「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以避免寒冷天氣造成勞工健康的危害。

職安署指出,雇主如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採取低氣溫環境作業之各項安全衛生及應變措施,致勞工罹災者,將依法處以新臺幣3 萬至30 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