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2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 年2 月11 日報導】旅館實習生新制今年上路,提高外國實習生的語言能力門檻,但日前傳出有實習生實際能力與語言能力證明有落差的狀況,交通部觀光署近日更新實習規範問答集,說明將從3 月起縮小合格語言能力證明的範圍。
觀光署今年修正旅館實習生規範,實習單位給予學生的獎助金及生活津貼不得低於勞動部公布的最低工資,此外也明定實習時數上限,並要求外國實習生必須具備基本的中文或英文語言能力。
非英語系國家的外國學生必須取得華語能力測驗(TOCFL)或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CEFR)A1 以上的語言能力證明。
限托福、多益等具公信力測驗機構
日前有業者表示,送件時的語言能力證明符合規定,但後續案件卻暫緩。觀光署官員當時說明,因越南外館反映,有學生面談表現與其取得的語言能力證明(居家線上考試)不符,將再依駐外館處建議調整。
觀光署上週更新外國實習生的規範問答集,依外交部建議,從今年3 月1 日起,縮小英文語言能力測驗的範圍,僅限托福(TOEFL)、多益(TOEIC)、雅思(IELTS)、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 以及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Cambridge Linguaskill Business)等具公信力測驗機構所開立的語言能力證明。
觀光署也另外說明,如果是在今年2 月28 日以前,檢附如EFSET、TOEFLITPT 等居家線上考試語言證明文件者,沒有充分證據顯示是由他人代考的情況下,觀光署仍然會核發實習許可函。
但是否核發實習簽證仍屬駐外館處職權,若外館審查認為外國學生的華語或英語能力未達合理水準,或相關語言證明未經當地國政府採認,可能就不會核發簽證。因此觀光署建議在辦理簽證之前仍要取得前述具有公信力的語言能力測驗證明,以便順利取得實習簽證。
失聯等情況必須2 小時內通報
此外,觀光署也新增明定實習生發生行蹤不明、重大事故的通報程序及後續處理,如果發生行蹤不明、重大事故或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的活動,實習單位應該在事發2 小時內通報觀光署及內政部移民署(依觀光署通報表),觀光署將會通知領務局註銷簽證,並廢止實習許可。
未如實通報,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觀光署可以限制3 個月到2 年內不受理該單位的實習申請。另外,如果同一所學校的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行蹤不明或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情形累計達3 人者,觀光署也會通知領務局及旅館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