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4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與《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家庭若希望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必須先證明「被照顧者有長期照護的實際需要」。政府採用「長照需要評估」機制,確認申請者是否符合失能條件。
合法聘僱條件之一:
必須通過由地方長照中心、責任醫院或居家照護機構所進行的評估,取得「聘僱外籍看護工資格證明」。
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是國際通用的活動能力評估工具,主要評估受照顧者執行日常生活活動(ADL)的能力,共分為10項指標:
每項依能力程度給予分數,總分100分。分數越低表示失能程度越重。
一般認定標準如下:
自長照2.0 推出後,長照評估與外籍看護申請流程有更多整合機制:
建議: 先撥打 1966長照專線,進行初步諮詢與安排。
Q:領有長照服務是否還能申請外勞?
A:可以,但需提供服務單位開立證明,證明現有照顧人力不足。
Q:不同機構的巴氏量表會有差異嗎?
A:評估標準統一,但執行與裁量會略有不同,建議由長照認可單位評估。
Q:資格證明有效期多久?
A:一般為6個月,逾期需重新申請。
外籍看護工的聘僱並非一步到位,而是建立在「合法需求評估」與「家庭實際負擔」之上。透過清楚理解巴氏量表與長照制度的關聯,雇主不僅能合法聘僱,更能建立穩定長期的照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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