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3
好用人力仲介提供勞動部關於「農業移工留用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的詳細資訊。
要將農業移工轉為中階技術人力,該名移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在臺資深移工:
在臺灣連續工作滿6年以上。
或受僱於同一雇主,累計工作達6年以上。
或曾受聘僱工作累計達11年6個月以上,無論是再次入國或已出國者。
在臺工作期間無違法情事。
僑生或外國留學生:
在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僑生或外國留學生。
聘僱中階技術農業人力的雇主資格與現行聘僱農業移工的資格相同,主要為具備農民身分的自然人或農民團體。
除了滿足工作年資,還必須同時符合薪資與技術兩項標準:
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到新臺幣 3.3 萬元以上。
或者,年總薪資達到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註:若是聘僱僑外生,首次聘僱的月薪標準為3萬元,續聘則回歸3.3萬元)
農業移工必須符合以下至少一項技術認定:
專業證照:通過勞動部辦理的農糧產業技術條件考試合格,並取得證明。
訓練課程:參加中央或地方農業主管機關(如農業部)委託辦理的專業技術課程,達到一定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明。
實作認定:這是最具彈性的方式。由雇主出面,檢具移工已具備中階技術能力的證明文件及實作影片,向農業部申請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認定。
對雇主:
留住熟手:可以穩定核心人力,不必再耗費成本重新訓練新進移工。
人力增加:成功將資深移工轉為中階技術人力後,其原有的移工名額將會被釋出,雇主可以再申請聘僱一名新的移工,實現「1+1」的人力運用。
對移工:
無工作年限:轉為中階技術人力後,即不受在臺工作12年或14年的上限限制,可以長期穩定在臺工作。
勞動保障:持續享有《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的保障。
可攜家帶眷:符合一定條件的中階技術人力,可依規定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來臺依親居留。
可申請永久居留: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滿5年後,若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的相關規定(例如每月總薪資超過基本工資2倍,或取得乙級技術士證),即有資格申請永久居留權(APRC)。
雇主可以在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屆滿前的2個月內,透過勞動部的「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為符合資格的移工提出申請。
總結來說,這項政策為農業雇主提供了解決長期缺工問題的有效途徑,也為表現優秀、願意深耕臺灣的資深農業移工,開啟了一條更長遠、更穩定的職涯道路。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