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8
外籍移工在台工作年限有其法定上限,許多雇主在聘僱期滿前,常會面臨「是否續約」或「如何續約」的問題。無論是家庭看護或是產業移工,續約流程皆需依據法定規定辦理,否則將面臨聘僱中斷、罰則或申請資格影響等問題。本文將詳解外勞續約的流程、時機、所需文件與最新法規,協助雇主合法且順利完成續聘。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2條與勞動部相關子法:
📚 參考資料:
就業服務法
勞動部延長聘僱規定摘要
雇主需於現有聘僱期限屆滿 前4個月至2個月內 辦理續聘程序。若逾期未辦理,原聘僱將失效,需重新申請,甚至可能需更換移工。
不同類型的移工,其續聘文件略有差異。以下以常見「家庭看護」為例:
📚 體檢須依據:
外籍移工健康檢查辦法
健檢指定醫院查詢
申請完成後,原移工可無需出國續留台灣,直接銜接下期聘僱年限。
Q1:續聘需要移工回國嗎?
A:不需要。符合資格之移工得留台續聘,無需出境再入境。
Q2:可以直接續約多久?
A:一般為 1~3 年,依實際申請年限為準,並不得超過最高總工作年限。
Q3:如果健康檢查不合格會怎樣?
A:續聘將不被核准,雇主需另尋替代移工。
外籍移工續聘是勞動力穩定的關鍵,雇主應提早與仲介合作規劃,留意法規變化與文件準備。透過合法流程續聘,能降低聘僱中斷與人力空窗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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